2015年阜阳市中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数控铣加工技术赛项规程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5-03-05 00:00:00

2015年阜阳市中等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数控铣加工技术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数控铣加工技术 赛项组别:中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加工制造类 二、竞赛目的 以机械数控加工技术为背景,选择铣削加工工艺,融入具有时代背景的新技能、新技术、新的生产理念,通过竞赛,展示参赛学生熟练的数控铣加工技能以及参赛队良好的精神面貌,检阅参赛队组织管理、选手对现场问题的分析与处理、质量意识、工作效率、安全及文明生产等职业素养能力;展示职业教育改进与改革的最新成果,加快工学结合人才培养和课程改革与创新的步伐,引导职业教育关注“数控铣加工技术”方面的发展趋势及新技术应用,为行业、企业培养急需的具有明显时代特色的机械加工技能人才。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一)竞赛内容 参赛选手在不间断的6小时内,使用赛场提供的设备、附件、计算机、CAD/CAM软件,按照赛卷要求,完成赛件的加工、检测、填写相关技术文件任务。具体任务如下: 1.赛件加工:根据任务书利用现场提供的数控铣床、计算机、CAD/CAM软件、刀具及附件等条件,按要求在赛位上完成2个赛件加工。 2.赛件自检:根据任务书中提供的资料和要求,确定检测方案与检测方法,合理选用量具,按照检测任务书要求进行检测,填写检验结果。 3.职业素养: 职业素养考核以下方面: (1)设备操作的规范性; (2)工具、量具、刃具的使用; (3)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 (4)完成任务的计划性、条理性,以及遇到问题时的应对状况等。 (5)尊重赛场工作人员,爱惜赛场的设备和器材,保持赛位的整洁。 (二)竞赛时间与比赛日程 1.竞赛时间 各竞赛队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续不断的6小时),独立完成“竞赛赛卷内容”规定的任务 ,连续进行赛件加工、自检、填写相关技术文件等相关任务。 2.比赛日程 具体的竞赛日期,由市技能大赛执委会统一规定。
日期 时间 内容 备注
3月6日 14:00~17:30 选手熟悉赛场、领队或教练员抽签
3月7日 8:00 第一场选手检录 中餐参赛选手在赛场内吃
8:30~14:30 第一场比赛
14:00 第二场选手检录,进入候考室
15:00~21:00 第二场比赛
3月8日 8:00 第三场选手检录 晚餐参赛选手在赛场内吃
8:30~14:30 第三场比赛
14:00 第四场选手检录,进入备考时
15:00~21:00 第四场比赛
四、竞赛方式 (一)竞赛以个人赛方式进行。 (二)竞赛队伍组成:由各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每名参赛选手可配有1名指导教师。 (三)组织机构:成立2015年阜阳市职业院校数控铣加工技术技能大赛执委会,下设本赛项专家组、裁判组、仲裁组等工作机构。 (四)本次竞赛各代表队的抽签顺序和竞赛的场次,在领队会议上现场抽签确定。每名选手竞赛的赛位号,在竞赛检录时抽签确定。抽签工作由裁判长主持,赛务组负责组织实施,竞赛监督人员现场监督。同一个地市选手安排在同一场次参赛。东道主队安排在首场比赛。 五、竞赛试题 通过手工与CAM编程,完成具备一定功能的组合件加工。 六、竞赛规则 (一)报名资格及参赛队伍要求 1.参赛队及参赛选手资格:报名选手的资格为2015年度在籍中等职业学校(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技工学校、成人中专)学生不限性别,年龄须不超过21周岁(当年),即1993年7月1日后出生。 2.凡在往届阜阳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获一等奖的选手,不再参加同一项目同一组别的赛项。 3.组队要求:各学校组队参赛 4.人员变更:参赛选手和指导教师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换。 5.参赛队选手在报名获得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选手因故不能参赛,所在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参赛选手资格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选手,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竞赛。 6.各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参赛学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并保存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以备查阅。 (二)熟悉场地 1.熟悉场地时间:2015年3月6日14:00至17:30 2.熟悉竞赛场地和设备,不允许试切。 3.熟悉场地严格遵守大赛各种制度,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大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三)文明参赛要求 1.竞赛过程如下: (1)选手检录; (2)安全教育,进入赛场,确认现场条件; (3)发放赛卷; (4)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 (5)赛件加工、自检并填写相关技术文件; (6)裁判长宣布竞赛结束; (7)选手上交赛件及赛卷技术文件。 3.参赛选手在赛前30分钟,凭参赛证进入赛场检录,抽取赛位号并由裁判长进行安全教育;赛前20分钟统一进入赛场,确认现场条件;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后才可切削操作。 4.参赛选手必须将全部数据文件存储至计算机指定盘符下,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责任自负。选手不得自带任何纸质资料和存储工具,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 5.竞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竞赛时间内。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 6.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禁止不安全操作和野蛮操作,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不予延时,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最高至终止比赛)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若不是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延时处理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 7.如果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应报裁判员批准,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加工,把赛件、赛卷及任务文件上交至收件裁判员后方可离开赛场。 8.竞赛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提醒竞赛即将结束,各参赛队员应准备停止加工,竞赛结束指令发出以后,选手应立即停止工作。退刀并卸下赛件。3分钟之内必须把赛件、赛卷、任务文件上交至收件裁判员。 9.竞赛过程中选手不允许修改机床参数,擅自修改机床参数者,一经发现取消竞赛成绩。 10.选手上交赛件至收件裁判员须由选手和现场裁判共同完成。 11.选手提交的赛件应经过清理,收件裁判员在赛件的指定位置做好标记并经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12.竞赛结束,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经裁判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 13.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大赛组委会竞赛监督在赛件的指定位置上做好标记,以便做好检验、评分和保密工作。 (四)赛场管理 1.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凭参赛证进入赛场,并随机抽取赛位号。选手迟到15分钟取消竞赛资格。 2.裁判组在赛前30分钟,对参赛选手的证件进行检查及进行竞赛相关事项教育。 3. 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防砸防刺穿劳保工作鞋,佩戴护目镜,女选手要求带工作帽,且长发不得外露。 4. 参赛选手在竞赛过程中,要求刀具、量具摆放整齐,竞赛过程中裁判组将安排专门人员对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护、操作规范和工具、量具、刃具摆放状况进行拍照,照片上标明日期、照相时间、赛位号等与选手对应的要素,照片将作为选手职业素养评分依据。 5.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执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6.除现场裁判、安全员和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外,其它人员不得进入竞赛区域。赛场安全员、设备和软件技术支持人员、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等待,未经裁判长允许不得进入比赛区域,候场选手不得进入赛场。 (五)参赛队上场顺序的确定 本次比赛各代表队的抽签顺序和操作比赛的场次,在领队会议上现场抽签确定。每个选手比赛的工位号,在比赛检录时抽签确定。抽签工作由裁判长主持,赛务组负责组织实施,竞赛监督人员现场监督。 赛场次和赛位号抽签确定后,选手不准随意调换。 (六)成绩评定及公布 1.组织分工 在赛项执委会的领导下成立由裁判组、监督组和仲裁组组成的成绩管理组织机构。具体要求与分工如下: (1)裁判组实行“裁判长负责制”,设裁判长1名,全面负责赛项的裁判管理工作并处理比赛中出现的争议问题,以及足够数量的裁判员。 (2)裁判员根据比赛需要分为检录裁判、现场裁判和评分裁判。 检录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进行点名登记、身份核对等工作; 现场裁判:按规定做好赛场记录,维护赛场纪律,评定参赛选手的现场得分; 评分裁判:负责对参赛队伍(选手)的比赛作品、比赛表现按赛项评分标准进行评定。 (3)监督组对裁判组的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对竞赛成绩抽检复核。 (4)仲裁组负责接受由参赛队领队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 2.成绩管理程序 按照2015年安徽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委会的明确要求,参赛队伍的成绩评定与管理按照严密的程序进行,见成绩管理流程图。

成绩管理流程图

参赛队抽签→确定参赛队场次→检录、选手抽签→确定赛位→选手完成竞赛任务

现场职业素质成绩 上交竞赛赛件

竞赛赛件加密 竞赛赛件评判成绩 成绩汇总 加密信息解密 成绩公布 3.成绩评定 (1)现场评分 现场裁判依据现场打分表,对参赛队的操作规范、现场表现等进行评分。评分结果由参赛选手、裁判员、裁判长签字确认。 (2)结果评分 对参赛选手提交的竞赛成果,依据赛项评价标准进行评价与评分。 (3)抽检复核 为保障成绩统计的准确性,监督组对赛项总成绩排名前30%的所有参赛队伍的成绩进行复核;对其余成绩进行抽检复核,抽检覆盖率不得低于20%。监督组将复检中发现的错误通过书面方式及时告知裁判长,由裁判长更正成绩并签字确认。错误率超过5%的,则认定为非小概率事件,裁判组需对所有成绩进行复核。 4.成绩公布 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公布。 七、竞赛环境 1.赛场设在规范的车间内,赛场符合防火安全规定,防火疏散标识清晰、齐全,疏散通道畅通;赛场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提供稳定的水、电、气源,并配有供电应急设备等。 2.竞赛场地划分为检录区、选手与指导教师交流区、加工区、收件区、检测区,现场服务与技术支持区、休息区、医疗区、观摩通道。 3.赛场提供数控铣床、计算机和工作台等组成的比赛工位,标明编号;每个比赛工位有保持相对独立区域,确保选手比赛不受外界影响。 4.每个赛位配有工作台,供选手书写,摆放工、量、刀具。 5.赛场提供赛用机床、机床附件、编程设备等。机床旁边配备一台计算机和一个工作台。 6.赛场设有保安、公安、消防、设备维修和电力抢险人员待命,以防突发事件。 7.赛场配备维修服务、医疗、生活补给站等公共服务设施,为选手和赛场人员提供服务。 八、技术规范 1.竞赛标准 按照《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标准》中规定的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要求实施。 2.竞赛材料 比赛用材料为45#钢,数量2件。 3.加工要素 赛件加工要素包括平面中的平面、垂直面、斜面、阶梯面、倒角铣削加工,轮廓中的直线、圆弧组成的平面轮廓(型腔、岛屿)铣削加工 ,曲面中的圆锥面、圆柱面的简单曲面铣削加工、孔类中(通孔、盲孔)的钻孔、扩孔、铰孔、镗孔、铣孔、攻丝等加工内容,槽类中的直槽、V型槽、T型槽、键槽等加工内容。 命题中的加工要素
加工要素 零件1 零件2
平面 必要 必要
垂直面 必要 必要
斜面 必要 必要
阶梯面 必要 可选
倒角 必要 必要
平面轮廓(型腔、岛屿) 必要 可选
曲面铣削 必要 可选
钻孔、扩孔、铰孔、镗孔、铣孔、攻丝 必要 可选
直槽、V型槽、T型槽、键槽 可选 可选
表面粗糙度要求 必要 必要
形位公差要求 必要 必要
4.加工精度要求 加工等级最高为:尺寸公差等级达IT7-IT8级,形位公差等级达IT8级,表面粗糙度达到Ra1.6um。 九、技术平台 1.竞赛用的设备 数控铣床 2. 刀柄、刀具 刀具、刀柄由选手自带,大赛组委会在竞赛前1周公布清单。 3. 竞赛用夹具 由大赛组委会统一提供,包括:手动卡盘、平口钳等。 4.赛场应用软件 1)CAD /CAM软件: 赛场软件由大赛统一提供,赛场相关设备预装有北京数码大方提供: “CAXA制造工程师大赛专用版”编程软件。 十、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的制订原则参照《数控铣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中关于中级工的要求,结合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进行评分,全面评价参赛选手的职业能力,本着“科学严谨、公正公平、可操作性强”的原则制定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总分值为100分。比例分配为赛件加工质量占90分,自检项目占5分,职业素养占5分。另外,竞赛中如果出现违纪行为和严重事故将取消比赛资格。 十一、评分方法 1.评分原则 本项竞赛零件所有尺寸采用手工测量方法,表面粗糙度将采用粗糙度测量仪检测;赛件质量及选手职业素养等将由裁判检测组依据评分方法进行评分。 2.检测人员组成 赛前成立裁判检测组,进行赛件的手工检测、主观分评价、职业素养评价和仪器检测监督工作。 4.评分细则(评分指标) 评分指标中,赛件加工质量按照评分各项得分,共90分;自检项目5分;职业素养包含:安全文明生产2分,操作规范3分。如有违反赛场规定扣的分值记入总成绩。 在检测环节中,尺寸精度、形位精度由人工检测进行。表面粗糙度将采用粗糙度测量仪检测。对检测、评分结果有专门监督人员复核。 测量结果由每一个参与评判的裁判员、操作人员签字确认后提交给裁判长妥善保存。 十二、奖项设定 1.名次排列 竞赛成绩从高到低排列,成绩相同时,按职业素养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如成绩再相同,取并列名次。 2. 奖项设 本赛项奖项设个人奖。竞赛个人奖的设定为: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 大赛为等级获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相应等级的荣誉证书。 十三、赛项安全 (一)赛场安全 1.赛场所有人员(赛场管理与组织人员、裁判员、参赛员以及观摩人员)不得在竞赛现场内外吸烟,不听劝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清退比赛现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处理。 2.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和移动竞赛场内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消防器材等),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 3.选手在竞赛中必须遵守赛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合理的使用各种设施设备和工具,出现严重违章操作加工设备的,裁判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和终止比赛。 4.选手参加实际操作竞赛前,应由参赛校进行安全教育。竞赛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裁判员报告,裁判员视情况予以判定,并协调处理。 5.参赛选手不得触动非竞赛用仪器设备,对竞赛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由当事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而定),并通报批评;参赛选手若出现恶意破坏仪器设备等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6.比赛前,与参赛队领队签订安全责任书,反复明确各安全事项。公布相关安全操作规范。 7.比赛期间所有进入赛区车辆、人员需凭证入内,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 8.在比赛开始前,选手要认真阅读场地内张贴的《入场须知》和应急疏散图。 9.各类人员须严格遵守赛场规则,严禁携带比赛严令禁止的物品入内。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内。 11.安保人员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通报赛场负责人员。 12.如遇突发严重事件,在安保人员指挥下,迅速按紧急疏散路线撤离现场。 (二)机床操作安全 1、操作机床时应穿好工作服,安全鞋,衣冠端正,并戴好安全帽及防护镜;严禁戴手套、戒指、挂坠等物品操作机床,不得围布于身上。 2、严禁移动或损坏安装在机床上的警告牌; 3、操作者应根据机床使用性能,熟悉本机床的一般性能和结构,禁止超性能使用; 4、机床开始工作前要认真检查手柄位置是否正常; 5、使用的刀具应与机床允许的规格相符,严重破损的刀具要及时更换; 6、夹头扳手应随手取下,不要遗忘在卡盘上; 7、加工轴类零件时,中心孔要合适; 8、检查卡盘夹紧工件的状态; 9、铁屑必须要用铁钩子或毛刷来清理,严谨徒手抓取; 10、禁止用手或其它任何方式接触正在旋转的主轴、工件或其它运动部位; 11、加工过程中禁止测量工件、用棉纱擦拭工件及清扫机床; 12、车床运转中操作者不得离开岗位,机床发生异常立即停车; 13、选手必须在操作步骤完全清楚时进行操作,禁止在不知道规程的情下进行尝试性操作,操作者如机床出现异常必须立即向裁判员报告; 14、加工过程中认真观察切削及冷却情况,确保机床、刀具的运行及工件的质量。防止铁屑、润滑油飞溅; 15、在加工过程中须暂停测量工件尺寸时,要待机床完全停止,主轴停转后方可进行测量,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16、工件完成后,清除铁屑,擦拭机床,使机床和环境保持清洁状态。 十四、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地市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五、竞赛观摩 1.为了便于媒体、企业代表、院校师生以及家长等社会各界人士了解大赛,竞赛开始1小时后至结束1小时前,在一切顺畅的情况下,有限制地向媒体、企业代表、院校师生及家长等社会公众开放。 2.参观人员可在规定时间,以小组为单位,在赛场引导员引导下,有序进入赛场观摩。观摩时严禁与选手进行交流,不得在工位前停留,以免影响选手比赛;不准向场内评委及工作人员提问,凡违反规定者,立即取消其参观资格。 3.新闻媒体等进入赛场必须经过大赛执委会允许,由专人陪同并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和管理,不能影响比赛进行。 十六、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代表队的名称。 2.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队员因故不能参赛,所在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4.各参赛队按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参加比赛前熟悉场地环境的活动。 5.各参赛队按组委会统一要求,准时参加赛前领队会,领队会上举行抽签仪式。 6.各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7.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应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为参赛选手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8.各参赛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二)指导教师须知 1.各指导教师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指导教师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 2. 指导教师应按竞赛流程在规定时间内、竞赛交流区中与参赛选手进行交流,交流时不得拍照、录像、记录、大声喧哗。 3. 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带头服从和执行,还应说服选手服从和执行。 4. 指导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5.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在赛后做好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要求 全体选手严格执行、认真参赛。必须做到: (1)严格遵守执委会制定的各项比赛规则和技术要求。 (2)坚决服从执委会的领导和裁判的管理,并按有关工作流程执行。 (3)尊重裁判和赛场工作人员,自觉遵守赛场秩序。 (4)认真、细致、严肃、紧张地参加各项比赛活动。 (5)参赛选手统一着装,在比赛期间不喝酒,不吸烟。 2.参赛选手守则 (1)严格遵守比赛规则、比赛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 (2)进入赛场前须将手机等通讯工具交赛场相关人员保管。 (3)佩带参赛证件及穿比赛服装进入比赛场地,并接受裁判的检查。 (4)爱护赛场所的设备、仪器等,不得人为损坏仪器设备等。 (5)赛过程中不准互相交谈,不准偷看暗示,不准擅自离开赛场。 (6)赛结束时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拖延。 (7)赛结束后必须按裁判要求迅速离开赛场,不得在赛场内滞留。 (8)如对裁判员的执裁有异议,应在2小时内由所在赛区领队向大赛仲裁委员会以书面形式提出。 3.准备阶段 (1)认真填写报名表的各项内容。参赛者须提供个人真实身份证明,如发现虚假资料,则取消比赛资格。 (2)参赛选手由执委会根据选手报名资料统一发放参赛证。选手凭参赛证参加比赛。 (3)参赛人员须服从比赛裁判及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4)赛现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影响其他选手比赛。 4.赛阶段 (1)赛时间:按抽签场次比赛时间执行。 (2)参赛选手必须遵守本工种的《工艺守则》、《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比赛,比赛时符合安全、文明生产要求。 (3)参赛选手进入比赛现场前,由裁判组织参赛选手抽取工位号,并由参赛选手对抽签结果签字确认。然后按抽取的工位号,进行比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填写各种卡片,裁判将对各参赛选手的身份和填写资料进行核对。 (4)参赛选手进入操作比赛现场后,应听从裁判的指挥。 (5)在裁判宣布比赛开始时,开始比赛计时。 (6)现场工作人员按工位编号顺序逐步发放试件毛坯和工具,各参赛选手对上述物品进行检查确认,并在物品发放一览表上签字。 (7)各参赛选手对赛场物品应爱护、保养、保管,防止丢失。损坏的物品必须保留,丢失参赛物品要照价赔偿。 (8)各参赛选手必须在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设备操作。 (9)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工艺守则和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一旦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如撞刀、掉刀、加工过程中试件掉落、机床各部件之间的干涉、设备损坏等情况),经裁判长批准后将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 (10)赛过程中,裁判员将考核各位参赛选手的安全文明操作情况。出现非安全文明操作的要作好记录。 (11)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更换毛坯、赛件,自带刀具、量具、工具要妥善保管。参赛选手之间不能走动、交谈。 (12)参赛选手在装卸刀时,应到比赛指定地点卸刀。在装卸刀期间,参赛选手之间不允许交谈。 (13)当赛过程中出现设备故障等问题时,参赛选手应提请裁判到故障设备处确认原因,对于确因设备故障停机耽搁的时间,由裁判长将该选手的参赛时间酌情后延。 (14)在赛时间结束前15分钟,裁判长宣布比赛即将结束,各参赛选手应准备停止操作。赛时间结束一到,各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比赛,进行设备和场地的相关清理工作。未停止比赛者将酌情扣分,工作人员将强行终止比赛。 5.结束阶段 (1)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到指定地点交试件及相关材料,并签字确认,由裁判员转交指定工作人员,统一装箱和密封。 (2)赛结束后,工作人员将到达现场清点工具、刀具、量具,损坏的物品必须有实物在,丢失的物品要照价赔偿;自带刀具、量具、工具离开赛场时带走。 (3)赛结束后,参赛选手应对使用设备及场地进行清扫,对使用的机床、设备及附件进行复位。 (4)经裁判检查许可后,参赛选手方能离开赛场。 (5)赛期间(包括两批次之间的间隔时间),除执委会成员、裁判组成员、赛场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比赛现场。 (6)任何选手在比赛期间未经执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比赛内容相关的采访。 (7)任何选手不得将比赛的相关信息私自公布。 (8)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主动配合裁判的工作,完全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比赛的裁决有异议,需通过领队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 (9)本赛事的各项工作的最终解释权在执委会。 (四)工作人员须知 (1) 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赛项组委会统一指挥,佩戴工作人员标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竞赛服务工作。 (2) 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3) 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竞赛场地。如需进场,需经过裁判长同意,核准证件,有裁判跟随入场。 (4) 如遇突发事件,须及时向裁判员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确保竞赛圆满成功。 (5) 竞赛期间,工作人员不得干涉及个人工作职责之外的事宜,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上述现象或因工作不负责任的情况,造成竞赛程序无法继续进行,由赛项组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停止工作,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附件 数控铣床工量具配置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数量 备注
1 游标卡尺 0-150 0.02 1
2 千分尺 0-25 25-50 50-70 0.01 各1
3 寻边器 1
4 Z向对刀仪 1
5 内径量表 φ18-φ38 1
6 铣刀 φ20 1
7 铣刀 φ12 1
8 铣刀 φ8 1
9 麻花钻 φ9.8 1
10 铰刀 φ10 1
11 丝锥 M10 1
12 螺纹铣刀 螺距1.5,最小孔径25 1
13 T型刀 16x3 1
14 铣刀 Φ10 1
15 铣刀 Φ6 1
16 面铣刀 Φ63 1
17 球头刀 Φ6、Φ8、Φ10 各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