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技师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制度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7-01-03 14:29:34


阜阳技师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推动我院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活动有效开展,加强我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设,在教师队伍中营造良好的师德师风,促进我院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以适应学院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技师学院设置标准》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师德师风行为规范
1、为人师表。注重教师的仪表、仪容。不准穿短裤、背心、拖鞋进入教学区。女教师不浓妆艳抹,不佩戴转移学生注意力的饰物,不在工作时间穿过于紧、透、露的衣裙及染红、黄、蓝等怪异发色。男教师不留长发,不蓄怪发,不留长须。不看内容低级、庸俗的书刊、影视,不参加有损教师职业形象的活动。不在教学区大声喧哗;不在教室、学生寝室、学生集会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准接受学生及家长的请客;严禁酒后上课。
2、按时上班。准时参加业务学习、会议和其他活动等,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请假,签到考勤不请人代签和补签。不准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准先脱岗后办理请假手续,非特殊情况不准电话请假或捎假。
3、规范坐班。坚持在办公室坐班。办公时间不闲谈、不得私自离校、干私活,不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书籍,不上网玩游戏、听音乐。手机不开铃声,不在室内高声接打手机。
4、认真施教。按时上、下课。严禁旷课;不得擅自停课、调课和私自请他人代课。不准无教案上课。上课期间不离开教室,不会客,手机关机或处在振动状态,不得接打手机或发短信;无特殊情况,应一律站立讲课。
5、依法执教。尊重学生人格,禁止讽刺、挖苦、歧视、辱骂学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班主任无权清退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敢于管理。要帮助学生解决学习、思想、生活中的问题,不推脱敷衍。
6、尊重家长。学生有过失,不责怪、埋怨家长,不刁难和侮辱学生家长。
7、注重公德。办公室及时打扫整理,自觉节约水电。不乱扔纸屑及其它杂物。未经本人同意不准随意翻动他人的物品。
8、严肃考纪。监考教师应严格执行考试纪律,防止学生作弊。教师要严格按照评分标准评阅试卷,不得随意加分,扣分或送人情分。
9、作风正派。尊重他人隐私,同事间平等相待,相互帮助,不诋毁他人、不搬弄是非。通过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10、与同事团结协作,友好相处,发生矛盾要以理服人,文明处理。
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规范的处理办法
全院教职工应严格按照上述师德师风行为规范相关要求严格规范个人行为,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规范的人和事,将予以严肃处理。严重的情况将参照《安徽阜阳技师学院教学违纪违规处理办法(暂行)》予以处理。具体处理办法如下。
1、对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规范中任何一条的教师,校方及时指出,批评教育。
2、对于第二次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规范的教师,将予以全体教师大会通报批评的处理,并责令其写出书面检查材料,收编入档。
3、连续犯三次的,将参照《安徽阜阳技师学院教学违纪违规处理办法(暂行)》予以处理,并连同前两次的处理结果一并收编入档。
4、特别强调第十条:与同事团结协作,友好相处,发生矛盾要以理服人,文明处理。
(1)同事之间发生矛盾,要学会冷处理,先把事情放一放,隔一夜,然后再坐下来谈,心平气和,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2)禁止教师说粗话,恶语伤人,对主动挑衅,出言不逊的教师校方将追求其责任,作为责任方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规范的处理办法的第二条严肃处理,第二次发生按第三条处理。
(3)严禁教师动手解决问题,对于主动出手,拳脚相向,对教师进行人身攻击的行为,校方将根据受害方申诉要求,对其进行严厉打击,第一次按照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规范的处理办法第三条处理;第二次再犯,连同第一次的处理结果上报学院,作为学院对此教师的审核评定结果。
 
安徽阜阳技师学院
2017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