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溺水 警钟长鸣---商贸服务系预防溺水致家长的一封信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3-07-20 10:36:53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进入七月份,天气逐渐变热,因野外游泳、戏水等引发的溺亡事故频频发生。孩子是祖国的花朵,呵护好孩子的健康安全,就是护住了我们国家的明天和未来。但万般呵护。不如教儿自护。为有效防范此类事故发生,特向您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重视对孩子的防溺水教育工作。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

     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到危险、陌生的水域游泳。提高孩子防溺水的自觉性和识别险情、紧急避险、遇险逃生的能力。

     二、家长要切实做好孩子在家休息时的监护工作,尤其是“双休日”和假期,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做到“四知道”,即知去向,知同伴,知内容,知归时。

     三、在没有大人陪同和没有配带救护设备的情况下,严禁私自结伙去划船。划船或乘坐船时必须要坐好,不要在船上摇晃、乱跑、乱动,也不能超载超重,以免船体掀翻或下沉。

     四、家长要自觉履行自己的职责,管好自己的孩子,切勿存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并且教育孩子相互监督,对于那些违反纪律,私自外出游泳或到渠边、河边、水坑边玩耍的同学,教育孩子要坚决抵制并劝阻,并及时向家长报告。

     五、教育孩子一旦发现有人溺水,应及时呼救成年人相助,切不可盲目下水施救,并及时拨打110、119、120急救电话。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孩子平安健康是我们的共同愿望,共同守护孩子美好未来需要我们一起行动。让我们共同携起手来,切实加强孩子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为孩子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不懈努力!

      祝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快乐!

六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不管您有多忙,千万别让孩子处在无监管状态!如果您因工作无法陪伴孩子,请务必和委托监护人做好沟通,提醒他们看护好孩子;同时,通过电话、语音视频等方式,叮嘱孩子远离危险水域!

孩子是家庭的希望,是祖国的未来,让我们携起手来,群策群力,群防群治,齐心协力做好防溺水工作,共同为孩子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阜阳技师学院商贸服务系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