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阜阳技师学院职业技能评价收费标准公示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25-05-09 09:56:50

        根据安徽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技鉴函〔2020〕28号)函,我院系安徽省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22〕72号)、安徽省人社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支持技工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18号)等文件精神,鼓励公办职业学校开展社会化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培训、评价收费按照经营性收费管理,相关收支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公办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面向社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水平评价服务,按照公益原则和实际成本核算确定收费标准,并通过适当方式进行收费公示。为保证职业技能评价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劳动者从业技能,本着“以收抵支,收支平衡”及报考自愿的原则,参考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通知》(皖价费〔2004〕198号)和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核定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行费字〔1998〕2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职业技能评价成本综合考虑等实际情况,经院长办公会、党委会审议通过,向社会公示如下,公示期自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6日。
    阜阳技师学院职业技能评价收费标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