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师学院赛点—2017年数控加工技术(数控车)竞赛规程
浏览次数: 发布时间: 2016-12-29 16:28:11
技师学院赛点—2017年数控加工技术(数控车)竞赛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数控加工技术(数控车)
赛项组别:中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加工制造类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展示参赛选手的数控车工知识与技能,检阅选手读图能力、机械加工工艺能力、数控编程能力、合理使用加工刀具能力、合理选择加工参数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均衡处理质量、效率、成本的综合能力;强化选手的安全和环保意识;促进选手之间相互学习与相互交流,促进中职学校数控车加工技术专业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内容
数控加工技术(数控车)竞赛在5个小时内完成,参赛选手在机床操作赛场利用赛场提供的机床、设备、附件、计算机、CAD/CAM软件,按照赛卷要求,完成赛件的加工。具体任务如下:
1.独立赛件加工(满分80分):根据任务书利用现场提供的数控车床、CAD/CAM软件等,按图纸要求完成独立赛件加工。
2.小批量赛件加工(15分): 根据任务书利用现场提供的数控车床、CAD/CAM软件等,按图纸要求加工完成小批量赛件3件,每件产品精度完全符合图纸要求视为合格产品予以计分,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计0分。
4.职业素养(5分)
职业素养考核以下方面:
①操作设备的规范性;
②工具、量具、刀具的放置及正确使用;
③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及安全防护(含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的穿戴);
④完成任务的计划性、条理性,以及遇到问题时的应对状况等;
⑤尊重赛场工作人员,爱惜赛场的设备和器材,保持赛位的整洁。
(二)竞赛模块分值
总分为100分(独立赛件80分+赛件检验5分+小批量赛件15分+职业素养5分=100分)。
四、熟悉场地
1.执委会安排各参赛队统一有序的熟悉竞赛场地、设备,但不允许切削。
2.熟悉场地时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大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3.熟悉场地严格遵守大赛各种制度,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一)文明参赛要求
1.竞赛现场提供数控车床、计算机及CAD/CAM软件、竞赛毛坯、相关技术资料、工具等;刀具、刀柄、量具由参赛选手自带。选手不得自带任何纸质资料和存储工具,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
2.参赛选手必须将全部数据文件存储至计算机指定盘符下,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责任自负。
3. 操作技能竞赛分批依次进行,参赛队的竞赛场次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具体见抽签办法)。
4.参赛队按照参赛场次进入比赛场地,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任务。
5.同一场次比赛采用相同的竞赛赛题。
6.参赛选手在赛前30分钟,凭参赛证进入赛场检录,抽取赛位号并由裁判长进行安全教育,赛前15分钟统一进入赛场,确认现场条件,赛前5分钟在发卷区域统一领取赛题,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才可切削操作。
7.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修改机床参数,擅自修改机床参数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8.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
9.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禁止不安全操作和野蛮操作,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不予延时,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最高至终止比赛),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做出延时处理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
10.如果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员批准,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比赛相关工作。
11.裁判长在比赛结束前15分钟对选手做出提示。操作技能竞赛,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按下机床“进给保持”键,离开机床至指定位置,然后选手在现场裁判员的监督下停止机床运转并卸下工件,3分钟之内必须把赛件、工作任务书上交至收件裁判员,如选手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按下机床“进给保持”键,要求选手离开机床至指定位置;理论知识竞赛,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停止各项工作并等待收卷裁判员收卷(答卷、存盘等工作须在竞赛90分钟内完成)。
12.选手上交赛件至收件裁判员须由选手和现场裁判共同完成。
13.选手提交的赛件应经过清理,赛件提交后,收件裁判员、现场裁判和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14.比赛结束,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包括机床和工作台及周边卫生并卸下卡爪等),经裁判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
15.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大赛组委会竞赛监督在赛件的指定位置上做好标记,以便做好检验、评分和保密工作。
(二)赛场规则
1.由于选手自身原因迟到影响竞赛时间不予延时;选手迟到15分钟取消比赛资格(从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计时),比赛开始30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2.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防砸防刺穿劳保工作鞋,佩戴护目镜,女选手要求带工作帽,且长发不得外露。
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要求刀具、量具摆放整齐,竞赛过程中裁判组将安排裁判员对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护、操作规范和工具、量具、刃具摆放状况进行拍照,照片将作为选手职业素养评分依据。
4.选手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相关的物品带离比赛现场。
5.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执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6.除现场裁判员和参赛选手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区域。赛场安全员、设备和软件技术支持人员、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等待,未经裁判长允许不得进入比赛区域,候场选手不得进入赛场。
(三)抽签办法
本次比赛各代表队的抽签顺序和操作比赛的场次,在领队会议上现场抽签确定。每位选手比赛的赛位号,在比赛检录时抽签确定。抽签工作由裁判长主持,赛务组负责组织实施,竞赛监督人员现场监督。
比赛场次和比赛赛位号抽签确定后,选手不准随意调换。
五、竞赛环境
1.赛场应符合防火安全规定,疏散通道畅通,防火疏散标识清晰、齐全;赛场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提供稳定的水、电、气源,并配有供电应急设备。
2.竞赛场地划分为检录区、发卷区、加工区、收件区、检测区、现场服务与技术支持区、休息区、医疗区、观摩通道。
3.竞赛现场每个竞赛工位设备及操作区域占地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并标明赛位编号。
4.每台机床旁边配备一台计算机和一个工作台,计算机与机床实现数据通讯连接。
5.赛场提供比赛用加工和编程设备,加工用毛坯、辅料等耗材。
六、赛项安全
(一)赛场安全
1.赛场所有人员(赛场管理与组织人员、裁判员、技术支持人员、选手以及观摩人员)不得在竞赛现场内吸烟,不听劝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清退比赛现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处理。
2.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和移动竞赛场内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消防器材等),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
3.选手在竞赛中必须遵守赛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合理的使用各种设施设备和工具,出现严重违章操作加工设备的,裁判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和终止比赛。
4.选手参加竞赛前,应由参赛校进行安全教育。竞赛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裁判员报告,裁判员视情况予以判定,并协调处理。
5.参赛选手不得触动非竞赛用仪器设备,对竞赛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由当事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而定),并通报批评;参赛选手若出现恶意破坏仪器设备等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6.比赛前,与参赛队领队签订安全责任书,反复明确各安全事项。公布相关安全操作规范。
7.比赛期间所有进入赛区车辆、人员需凭证入内,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
8.在比赛开始前,选手要认真阅读场地内张贴的《入场须知》和应急疏散图。
9.各类人员须严格遵守赛场规则,严禁携带比赛严令禁止的物品入内。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内。
11.安保人员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通报赛场负责人员。
12.如遇突发严重事件,在安保人员指挥下,迅速按紧急疏散路线撤离现场。
(二)机床操作安全
1.操作机床时应穿好工作服,工作鞋,并戴好安全帽及防护镜;严禁戴手套、戒指、挂坠等物品操作机床,不得围布于身上。
2.严禁移动或损坏安装在机床上的警告牌。
3.操作者应根据机床性能正确使用机床,禁止超性能使用。
4.机床开始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各旋钮及按钮位置是否正常。
5.使用刀具前应确认是否与机床允许的规格相符,破损的刀具要及时更换。
6.卡盘扳手应随手取下,不要遗忘在卡盘上。
7.加工轴类零件时,中心孔要合适。
8.随时检查卡盘夹紧工件的状态。
9.铁屑必须要用铁钩子或毛刷来清理,严禁徒手抓取。
10.禁止用手或其它任何方式接触正在旋转的主轴、工件或其它运动部位。
11.加工过程中禁止测量工件、用棉纱擦拭工件及清扫机床。
12.机床运转中操作者不得离开岗位,机床发生异常立即停车。
13.选手必须在操作步骤完全清楚时进行操作,禁止在不知道规程的情况下进行尝试性操作,如机床出现异常,选手必须立即向裁判员报告。
14.加工过程中认真观察切削及冷却情况,确保机床、刀具的运行及工件的质量,防止铁屑、润滑油飞溅。
15.在加工过程中需测量工件尺寸时,要待机床完全停止,主轴停转后方可进行测量,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16.竞赛完成后,选手应清除铁屑,擦拭机床,使机床和环境保持清洁状态。
七、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地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名称。
2.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队员因故不能参赛,所在市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不得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学生证及身份证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4.各参赛队按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参加比赛前熟悉场地环境的活动。
5.各参赛队按组委会统一要求,准时参加赛前领队会,领队会上举行抽签仪式。
6.各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7.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应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为参赛选手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8.各参赛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如需更换,按大赛人员变更规定履行程序,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定优秀指导教师资格。
2.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带头服从和执行,还应说服选手服从和执行。
3.指导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在赛后做好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竞赛纪律,服从裁判员和竞赛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安排,自觉维护赛场秩序,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2.参赛选手在赛前熟悉机床和竞赛时间内,应该严格遵守数控车工工艺守则和数控车工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出现安全事故。
3.参赛选手不得将通讯工具、任何技术资料、工具书、自编电子或文字资料、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以及其他即插即用的硬件设备带入比赛现场,否则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4. 参赛选手应严格按竞赛流程进行比赛。
5.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并佩戴组委会签发的参赛证件,按比赛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场地参赛。
6.操作技能竞赛时间为4.5小时,参赛选手按照裁判长指令开始、结束比赛。
7.参赛选手须按时到赛场等候检录(赛前30分钟)、抽签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赛位号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比赛开始30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8.参赛选手按规定进入比赛赛位,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赛前准备,检查并确认计算机、数控车床和配套的工具、刀具、CAD/CAM等软件等,并签字确认。
9.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参赛选手方可进行比赛和切削操作。
10.参赛选手必须将全部数据文件存储至计算机指定盘符下,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责任自负。
11.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
12.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不予延时,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最高至终止比赛)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延时处理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
1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同意后,特殊处理。
1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不得发生任何交流,否则,按作弊处理。
15.参赛选手在操作技能竞赛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防砸防刺穿劳保工作鞋,佩戴护目镜,女选手要求带工作帽,且长发不得外露。
16.裁判长在比赛结束前15分钟对选手做出提示。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按下机床“进给保持”键,离开机床至指定位置,然后选手在现场裁判员的监督下停止机床运转并卸下工件,3分钟之内必须把赛件、工作任务书上交至收件裁判员,如选手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按下机床“进给保持”键,要求选手离开机床至指定位置。
17.选手上交赛件至收件裁判员须由选手和现场裁判共同完成。
18.选手提交的赛件应经过清理,赛件提交后,收件裁判员、现场裁判和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19.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修改机床参数,擅自修改机床参数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20.比赛结束,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包括机床和工作台及周边卫生并卸下卡爪等),经裁判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
21.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参赛选手不得私自公开比赛相关资料。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赛项组委会统一指挥,佩戴工作人员标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竞赛服务工作。
2.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3.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竞赛场地。如需进场,需经过裁判长同意,核准证件,有裁判跟随入场。
4.如遇突发事件,须及时向裁判员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5.竞赛期间,工作人员不得干涉及个人工作职责之外的事宜,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上述现象或因工作不负责任的情况,造成竞赛程序无法继续进行,由赛项组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停止工作,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五)裁判员须知
1.裁判员执裁期间,统一着装并佩戴裁判员标识,举止文明礼貌,接受参赛人员的监督。
2.严守竞赛纪律,执行竞赛规则,服从赛项组委会和裁判长的领导。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始终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裁判员的工作分为检录裁判、现场执裁、加密裁判、检测裁判、检测监督裁判、数据录入裁判等。
4.裁判员在工作期间严禁使用各种器材进行摄像或照相。
5.现场执裁的裁判员负责检查选手携带的物品,违规物品一律清出赛场,比赛结束后裁判员要命令选手停止加工。
6.比赛中所有裁判员不得影响选手正常竞赛。
7.严格执行赛场纪律,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或解答与竞赛有关的内容。及时制止选手的违纪行为。对裁判工作中有争议的技术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妥善解决,并及时向裁判长汇报。
8.要提醒选手注意操作安全,对于选手的违规操作或有可能引发人生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9.严格执行竞赛项目评分标准,做到公平、公正、真实、准确,杜绝随意打分;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10.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裁判员不得私自与参赛选手或代表队联系,不得透露竞赛的有关情况。
11.裁判员必须参加赛前培训,否则取消竞赛裁判资格。
12.竞赛过程中如出现问题或异议,服从裁判长的裁决。
13.竞赛期间,因裁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竞赛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或评判结果不真实的情况,由赛项组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停止裁判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数控加工技术(数控车)
赛项组别:中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加工制造类
二、竞赛目的
通过竞赛,展示参赛选手的数控车工知识与技能,检阅选手读图能力、机械加工工艺能力、数控编程能力、合理使用加工刀具能力、合理选择加工参数能力,以及运用专业知识均衡处理质量、效率、成本的综合能力;强化选手的安全和环保意识;促进选手之间相互学习与相互交流,促进中职学校数控车加工技术专业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建设水平不断提高。
三、竞赛内容
(一)竞赛内容
数控加工技术(数控车)竞赛在5个小时内完成,参赛选手在机床操作赛场利用赛场提供的机床、设备、附件、计算机、CAD/CAM软件,按照赛卷要求,完成赛件的加工。具体任务如下:
1.独立赛件加工(满分80分):根据任务书利用现场提供的数控车床、CAD/CAM软件等,按图纸要求完成独立赛件加工。
2.小批量赛件加工(15分): 根据任务书利用现场提供的数控车床、CAD/CAM软件等,按图纸要求加工完成小批量赛件3件,每件产品精度完全符合图纸要求视为合格产品予以计分,否则,视为不合格产品,计0分。
4.职业素养(5分)
职业素养考核以下方面:
①操作设备的规范性;
②工具、量具、刀具的放置及正确使用;
③现场的安全、文明生产及安全防护(含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护目镜的穿戴);
④完成任务的计划性、条理性,以及遇到问题时的应对状况等;
⑤尊重赛场工作人员,爱惜赛场的设备和器材,保持赛位的整洁。
(二)竞赛模块分值
总分为100分(独立赛件80分+赛件检验5分+小批量赛件15分+职业素养5分=100分)。
四、熟悉场地
1.执委会安排各参赛队统一有序的熟悉竞赛场地、设备,但不允许切削。
2.熟悉场地时不发表没有根据以及有损大赛整体形象的言论。
3.熟悉场地严格遵守大赛各种制度,严禁拥挤,喧哗,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一)文明参赛要求
1.竞赛现场提供数控车床、计算机及CAD/CAM软件、竞赛毛坯、相关技术资料、工具等;刀具、刀柄、量具由参赛选手自带。选手不得自带任何纸质资料和存储工具,如出现较严重的违规、违纪、舞弊等现象,经裁判组裁定取消比赛成绩。
2.参赛选手必须将全部数据文件存储至计算机指定盘符下,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责任自负。
3. 操作技能竞赛分批依次进行,参赛队的竞赛场次采取抽签的方式确定(具体见抽签办法)。
4.参赛队按照参赛场次进入比赛场地,利用现场提供的所有条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竞赛任务。
5.同一场次比赛采用相同的竞赛赛题。
6.参赛选手在赛前30分钟,凭参赛证进入赛场检录,抽取赛位号并由裁判长进行安全教育,赛前15分钟统一进入赛场,确认现场条件,赛前5分钟在发卷区域统一领取赛题,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后才可切削操作。
7.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修改机床参数,擅自修改机床参数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8.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
9.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禁止不安全操作和野蛮操作,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不予延时,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决定(最高至终止比赛),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做出延时处理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
10.如果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应报裁判员批准,比赛终止时间由裁判员记录在案,选手提前结束比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比赛相关工作。
11.裁判长在比赛结束前15分钟对选手做出提示。操作技能竞赛,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按下机床“进给保持”键,离开机床至指定位置,然后选手在现场裁判员的监督下停止机床运转并卸下工件,3分钟之内必须把赛件、工作任务书上交至收件裁判员,如选手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按下机床“进给保持”键,要求选手离开机床至指定位置;理论知识竞赛,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停止各项工作并等待收卷裁判员收卷(答卷、存盘等工作须在竞赛90分钟内完成)。
12.选手上交赛件至收件裁判员须由选手和现场裁判共同完成。
13.选手提交的赛件应经过清理,赛件提交后,收件裁判员、现场裁判和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14.比赛结束,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包括机床和工作台及周边卫生并卸下卡爪等),经裁判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
15.为保证大赛的公平、公正,大赛组委会竞赛监督在赛件的指定位置上做好标记,以便做好检验、评分和保密工作。
(二)赛场规则
1.由于选手自身原因迟到影响竞赛时间不予延时;选手迟到15分钟取消比赛资格(从裁判长宣布竞赛开始计时),比赛开始30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2.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防砸防刺穿劳保工作鞋,佩戴护目镜,女选手要求带工作帽,且长发不得外露。
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要求刀具、量具摆放整齐,竞赛过程中裁判组将安排裁判员对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护、操作规范和工具、量具、刃具摆放状况进行拍照,照片将作为选手职业素养评分依据。
4.选手离开比赛场地时,不得将草稿纸等与比赛相关的物品带离比赛现场。
5.各类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由大赛执委会签发的相关证件,着装整齐。
6.除现场裁判员和参赛选手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区域。赛场安全员、设备和软件技术支持人员、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区域等待,未经裁判长允许不得进入比赛区域,候场选手不得进入赛场。
(三)抽签办法
本次比赛各代表队的抽签顺序和操作比赛的场次,在领队会议上现场抽签确定。每位选手比赛的赛位号,在比赛检录时抽签确定。抽签工作由裁判长主持,赛务组负责组织实施,竞赛监督人员现场监督。
比赛场次和比赛赛位号抽签确定后,选手不准随意调换。
五、竞赛环境
1.赛场应符合防火安全规定,疏散通道畅通,防火疏散标识清晰、齐全;赛场采光、照明和通风良好;提供稳定的水、电、气源,并配有供电应急设备。
2.竞赛场地划分为检录区、发卷区、加工区、收件区、检测区、现场服务与技术支持区、休息区、医疗区、观摩通道。
3.竞赛现场每个竞赛工位设备及操作区域占地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并标明赛位编号。
4.每台机床旁边配备一台计算机和一个工作台,计算机与机床实现数据通讯连接。
5.赛场提供比赛用加工和编程设备,加工用毛坯、辅料等耗材。
六、赛项安全
(一)赛场安全
1.赛场所有人员(赛场管理与组织人员、裁判员、技术支持人员、选手以及观摩人员)不得在竞赛现场内吸烟,不听劝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清退比赛现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处理。
2.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和移动竞赛场内的任何设施设备(包括消防器材等),工具使用后放回原处。
3.选手在竞赛中必须遵守赛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安全、合理的使用各种设施设备和工具,出现严重违章操作加工设备的,裁判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和终止比赛。
4.选手参加竞赛前,应由参赛校进行安全教育。竞赛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无法解决的问题应及时向裁判员报告,裁判员视情况予以判定,并协调处理。
5.参赛选手不得触动非竞赛用仪器设备,对竞赛仪器设备造成损坏,由当事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视情节而定),并通报批评;参赛选手若出现恶意破坏仪器设备等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处理。
6.比赛前,与参赛队领队签订安全责任书,反复明确各安全事项。公布相关安全操作规范。
7.比赛期间所有进入赛区车辆、人员需凭证入内,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
8.在比赛开始前,选手要认真阅读场地内张贴的《入场须知》和应急疏散图。
9.各类人员须严格遵守赛场规则,严禁携带比赛严令禁止的物品入内。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入内。
11.安保人员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通报赛场负责人员。
12.如遇突发严重事件,在安保人员指挥下,迅速按紧急疏散路线撤离现场。
(二)机床操作安全
1.操作机床时应穿好工作服,工作鞋,并戴好安全帽及防护镜;严禁戴手套、戒指、挂坠等物品操作机床,不得围布于身上。
2.严禁移动或损坏安装在机床上的警告牌。
3.操作者应根据机床性能正确使用机床,禁止超性能使用。
4.机床开始工作前要认真检查各旋钮及按钮位置是否正常。
5.使用刀具前应确认是否与机床允许的规格相符,破损的刀具要及时更换。
6.卡盘扳手应随手取下,不要遗忘在卡盘上。
7.加工轴类零件时,中心孔要合适。
8.随时检查卡盘夹紧工件的状态。
9.铁屑必须要用铁钩子或毛刷来清理,严禁徒手抓取。
10.禁止用手或其它任何方式接触正在旋转的主轴、工件或其它运动部位。
11.加工过程中禁止测量工件、用棉纱擦拭工件及清扫机床。
12.机床运转中操作者不得离开岗位,机床发生异常立即停车。
13.选手必须在操作步骤完全清楚时进行操作,禁止在不知道规程的情况下进行尝试性操作,如机床出现异常,选手必须立即向裁判员报告。
14.加工过程中认真观察切削及冷却情况,确保机床、刀具的运行及工件的质量,防止铁屑、润滑油飞溅。
15.在加工过程中需测量工件尺寸时,要待机床完全停止,主轴停转后方可进行测量,以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16.竞赛完成后,选手应清除铁屑,擦拭机床,使机床和环境保持清洁状态。
七、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比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比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大赛执委会办公室选派人员参加赛区仲裁委员会工作。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可由地领队向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赛区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八、竞赛须知
(一)参赛队须知
1.参赛队名称统一使用规定的地区代表队名称,不使用学校或其他组织、团体名称。
2.参赛队员在报名获得审核确认后,原则上不再更换,如筹备过程中,队员因故不能参赛,所在市教育主管部门需出具书面说明并按相关规定补充人员并接受审核;竞赛开始后,参赛队不得更换参赛队员,不得允许队员缺席比赛。
3.参赛队按照大赛赛程安排凭大赛组委会颁发的参赛证、学生证及身份证参加比赛及相关活动。
4.各参赛队按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参加比赛前熟悉场地环境的活动。
5.各参赛队按组委会统一要求,准时参加赛前领队会,领队会上举行抽签仪式。
6.各参赛队要注意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
7.各参赛队在比赛期间,应保证所有参赛选手的安全,防止交通事故和其它意外事故的发生,为参赛选手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8.各参赛队要发扬良好道德风尚,听从指挥,服从裁判,不弄虚作假。
(二)指导教师须知
1.指导教师经报名、审核后确定,一经确定不得更换,如需更换,按大赛人员变更规定履行程序,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评定优秀指导教师资格。
2.对申诉的仲裁结果,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带头服从和执行,还应说服选手服从和执行。
3.指导教师应认真研究和掌握本赛项比赛的技术规则和赛场要求,指导选手做好赛前的一切准备工作。
4.领队和指导教师应在赛后做好技术总结和工作总结。
(三)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竞赛纪律,服从裁判员和竞赛工作人员的统一指挥安排,自觉维护赛场秩序,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比赛,否则以弃权处理。
2.参赛选手在赛前熟悉机床和竞赛时间内,应该严格遵守数控车工工艺守则和数控车工安全操作规程,杜绝出现安全事故。
3.参赛选手不得将通讯工具、任何技术资料、工具书、自编电子或文字资料、笔记本电脑、通讯工具、摄像工具以及其他即插即用的硬件设备带入比赛现场,否则取消选手比赛资格。
4. 参赛选手应严格按竞赛流程进行比赛。
5.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并佩戴组委会签发的参赛证件,按比赛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场地参赛。
6.操作技能竞赛时间为4.5小时,参赛选手按照裁判长指令开始、结束比赛。
7.参赛选手须按时到赛场等候检录(赛前30分钟)、抽签进入赛场,并按照指定赛位号参加比赛。迟到15分钟者,不得参加比赛。已检录入场的参赛选手未经允许,不得擅自离开。比赛开始30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8.参赛选手按规定进入比赛赛位,在现场工作人员引导下,进行赛前准备,检查并确认计算机、数控车床和配套的工具、刀具、CAD/CAM等软件等,并签字确认。
9.裁判长宣布比赛开始,参赛选手方可进行比赛和切削操作。
10.参赛选手必须将全部数据文件存储至计算机指定盘符下,不按要求存储数据,导致数据丢失者,责任自负。
11.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
12.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相关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裁判员的监督和警示,若因选手个人因素造成人身安全事故和设备故障,不予延时,情节特别严重者,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处理决定(最高至终止比赛)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若因非选手个人因素造成设备故障,由大赛裁判组视具体情况作出延时处理并由裁判长上报竞赛监督。
13.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员同意后,特殊处理。
14.参赛选手在比赛过程中,如遇问题,需举手向裁判人员提问。选手之间不得发生任何交流,否则,按作弊处理。
15.参赛选手在操作技能竞赛过程中,必须穿工作服、防砸防刺穿劳保工作鞋,佩戴护目镜,女选手要求带工作帽,且长发不得外露。
16.裁判长在比赛结束前15分钟对选手做出提示。裁判长宣布比赛结束后,选手应立即按下机床“进给保持”键,离开机床至指定位置,然后选手在现场裁判员的监督下停止机床运转并卸下工件,3分钟之内必须把赛件、工作任务书上交至收件裁判员,如选手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按下机床“进给保持”键,要求选手离开机床至指定位置。
17.选手上交赛件至收件裁判员须由选手和现场裁判共同完成。
18.选手提交的赛件应经过清理,赛件提交后,收件裁判员、现场裁判和选手在登记簿上签字确认。
19.比赛过程中,选手不得修改机床参数,擅自修改机床参数者一经发现取消比赛成绩。
20.比赛结束,选手应立即清理现场(包括机床和工作台及周边卫生并卸下卡爪等),经裁判员和现场工作人员确认后方可离开赛场,此项工作将在选手职业素养环节进行评判。
21.参赛选手在竞赛期间未经组委会的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进行的与竞赛内容相关的采访;参赛选手不得私自公开比赛相关资料。
(四)工作人员须知
1.工作人员必须服从赛项组委会统一指挥,佩戴工作人员标识,认真履行职责,做好竞赛服务工作。
2.工作人员按照分工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应认真履行各自的工作职责,保证竞赛工作的顺利进行。
3.工作人员应在规定的区域内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竞赛场地。如需进场,需经过裁判长同意,核准证件,有裁判跟随入场。
4.如遇突发事件,须及时向裁判员报告,同时做好疏导工作,避免重大事故发生。
5.竞赛期间,工作人员不得干涉及个人工作职责之外的事宜,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如有上述现象或因工作不负责任的情况,造成竞赛程序无法继续进行,由赛项组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停止工作,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
(五)裁判员须知
1.裁判员执裁期间,统一着装并佩戴裁判员标识,举止文明礼貌,接受参赛人员的监督。
2.严守竞赛纪律,执行竞赛规则,服从赛项组委会和裁判长的领导。按照分工开展工作,始终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
3.裁判员的工作分为检录裁判、现场执裁、加密裁判、检测裁判、检测监督裁判、数据录入裁判等。
4.裁判员在工作期间严禁使用各种器材进行摄像或照相。
5.现场执裁的裁判员负责检查选手携带的物品,违规物品一律清出赛场,比赛结束后裁判员要命令选手停止加工。
6.比赛中所有裁判员不得影响选手正常竞赛。
7.严格执行赛场纪律,不得向参赛选手暗示或解答与竞赛有关的内容。及时制止选手的违纪行为。对裁判工作中有争议的技术问题、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妥善解决,并及时向裁判长汇报。
8.要提醒选手注意操作安全,对于选手的违规操作或有可能引发人生伤害、设备损坏等事故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向现场负责人报告。
9.严格执行竞赛项目评分标准,做到公平、公正、真实、准确,杜绝随意打分;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10.严格遵守保密纪律。裁判员不得私自与参赛选手或代表队联系,不得透露竞赛的有关情况。
11.裁判员必须参加赛前培训,否则取消竞赛裁判资格。
12.竞赛过程中如出现问题或异议,服从裁判长的裁决。
13.竞赛期间,因裁判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竞赛程序无法继续进行或评判结果不真实的情况,由赛项组委会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停止裁判资格,并通知其所在单位做出相应处理。